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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課程實施說明
(授課大綱及內容)

 

壹、 計畫緣起
  為了提升全國國民認識及尊重原住民族之文化、歷史與精神價值,培養具有原住民族文化內涵與族群認同的下一代,原住民族教育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以建立完整原住民族教育體制、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權為目標,將原住民族教育實施對象自原住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國民,以促進族群相互尊重與多元文化發展,也因此,從103年7月開始實施的「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計畫」配合「全民原教」的法規精神,於下一期四年的計畫案亦將隨之擴增辦理範圍。
  過往的課程架構與內涵,原住民學生鮮少於學校教育當中,充分理解與學習原生族群的文化底蘊,一般漢人學生亦少有機會能從課本當中認識原住民族群,因此,為了保障原住民族接受均等之教育權利、原住民族文化傳承之積極權利,促進不同族群間之相互了解,學校教育逐年配合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之期程與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投入原住民族議題融入、素養導向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且積極規劃各項教學措施與有效教學策略,於課程中適當的融入原住民族教育議題,營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了解不同族群之文化價值,達到多元族群相互尊重之理念,以彰顯我國對於原住民族教育權利的尊重與促進族群平等理念之決心。而在社會教育上,傳統對於原住民族之誤解,也隨著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原住民族相關法規通過及學校教育現場課程調整後,亦開始逐漸轉變。
  爰此,本計畫將立基自103年起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師資研習之基礎上,除持續推動並配合「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之修法內容,規劃更多元之原住民族文化研習課程,促使更多教育師資可以了解原住民族教育的意義與價值,尊重原住民族之文化精神,同時亦規劃更新更多符合原住民族文化價值之線上課程教材內容,期盼藉由教育師資的力量推展多元文化的教育環境,將多元文化教育落實於國民教育課程中,另外並依循原住民族教育法「全民原教」之精神,協助相關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等單位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相關課程或活動,以培養尊重、包容、接納多元族群與多元文化的下一代。

 

貳、 計畫辦理依據
 一、 原民族教育法
 二、 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 教師法第33條
 四、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參、 計畫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
 二、 協辦單位: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 執行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肆、 計畫實施對象

 一、 法定實施對象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之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係指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擔任6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前述人員均應依法參與本計畫研習課程。

 二、 推廣教育對象
  (一)除本計畫法定實施對象之外,全國各級各類學校之教育師資均可參與。
  (二)鼓勵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獲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員工參與。

 

伍、 計畫研習課程辦理方式
  有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依法須完成「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此課程包含實體研習課程與線上研習課程兩部分,而線上研習課程部分,包含了「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兩科目,因此,每一位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均須完成實體研習課程、線上研習課程之原住民族文化科目及線上研習課程之多元文化教育科目等三類課程後,始得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之相關規定。
  除了法定參與研習課程教師之外,近年來為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使各族群間可以相互尊重並培養多元文化素養,逐步推動「全民原教」之精神,因此,本計畫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之規定,規劃有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課程予全體國民參與,並優先規劃予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實施辦理。
  本計畫辦理實體研習課程,將優先規劃符合原住民族教育師資進修之實體研習課程,再輔以辦理推廣教育課程為原則,除了可以協助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依法完成相關研習課程外,亦可逐步將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素養,推廣至全體國民,朝向「全民原教」之目標邁進。

 一、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法定研習課程時數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之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之研習課程時數,如下說明:

1.  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應修習36小時之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研習課程,其中包含原住民族文化實體研習課程4小時、線上研習課程14小時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研習課程4小時、線上研習課程14小時,共合計36小時研習課程。
2.  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擔任六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應修習至少8小時之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研習課程,其中包含原住民族文化實體研習課程至少2小時、線上研習課程至少2小時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研習課程至少2小時、線上研習課程至少2小時。

教師身份

研習項目

專任教師、
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擔任六個月以上
代理代課教師、
鐘點教師
原住民族文化 實體研習課程4小時至少2小時
原住民族文化 線上研習課程14小時至少2小時
多元文化教育 實體研習課程4小時至少2小時
多元文化教育 線上研習課程14小時至少2小時
合計36小時8小時

 

二、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法定研習課程大綱及內容

1.  實體研習課程-法定研習課程(基礎課程)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參與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研習課程之相關規定,不同身分類別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須分別至少完成4-8小時不等之實體研習課程,因此,實體研習課程將以一天8小時課程為規劃原則,每年度皆優先至全國13個設有原住民重點學校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輪流開設實體研習課程,實體研習課程如遭遇疫情狀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實體授課時,得視情況採取視訊研習課程方式辦理相關研習課程,以提供安心進修之管道,並維護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如期完成法定研習課程之權益。
  為促使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了解並體認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本研習課程規劃方式朝理論與實務並重原則安排研習課程,上午4小時課程以講授有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之基礎學科課程為原則,下午4小時課程則是安排實地踏查或體驗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課程,邀請原住民文化推動者介紹傳統文化與工藝意涵,實際進行原住民技藝體驗或至部落、傳統山林環境實地踏查,藉以使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更熟悉體認原住民族文化之美。
  開設實體研習課程之執行方式,將由執行團隊及授課講師一同至各原住民重點學校地區辦理實體研習課程,辦理地點之規劃,除了輪流至設有原住民重點學校之直轄市、縣(市)政府開設實體研習課程外,亦提供有開設實體研習課程需求之學校洽詢辦理。課程講師之安排,則會考量參與研習教師之服務教育階段、開課地區之所屬族群別等因素,邀請合適之講師進行授課,以盡量貼近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教學現場之需求。
  規劃實體研習課程之原則,以協助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就近完成法定研習課程及貼近教學現場需求的進修課程為主,藉此強化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增進原住民族文化專業知能與多元文化素養,使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更具同理心去對待與尊重不同族群之學生,營造多元文化的學習環境。

2.  實體研習課程-進階課程、主題式或分科教育課程、推廣教育課程
  有關規劃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研習進階課程、主題式或分科教育課程,係為更深入探討原住民族文化與多元文化教育,故研習對象原則上僅開放已完成法定研習課程(含實體研習課程、線上研習課程-原住民族文化科目及線上研習課程-多元文化教育科目)之教師參與,課程編排將依課程內容需求分別規劃2-8小時不等之研習課程時間,開課地點亦會優先至全國13個設有原住民重點學校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輪流開設,如遭遇疫情狀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實體授課時,亦得視情況採取視訊研習課程方式辦理相關研習課程。
  因此類別研習課程之目的,主要是深層探究原住民族文化與多元文化教育,故研習課程規劃方式,以探討各原住民族群之歷史遷移、傳統神話故事、社會制度、傳統祭儀、建築工藝、傳統技藝或樂舞文化等主題,及針對文化回應式教學進行教案研發與探討演練為原則,以期能豐沛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之專業能量,強化原住民族文化知識內涵,以期於課堂中傳授正確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助益於教學現場教學之用。
  而推廣教育課程,則是為了符應「全民原教」之精神,優先規劃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獲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員工,透過相關講座或研習課程來理解原住民族文化與提升族群平等之觀念, 課程編排將視各接洽單位之需求,分別規劃2-8小時有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課程,課程內容將以認識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觀點為原則,並輔以體驗活動,讓參與者能以生活化的方式了解原住民族文化、歷史與精神價值,以期盼逐步引導全體國民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消除彼此間之不理解而產生之誤解,達到相互認同成就多元文化之社會。
有關實體研習課程-法定研習課程(8小時)之課程大綱與內容規劃原則如下表:

課程時間課程大綱課程內容
上午
(4小時課程)
基礎課程-原住民族文化課程
1.  原住民族教育議題思辯
2.  原住民族文化概論
3.  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
4.  原住民族升學保障政策
5.  原住民族文化相關課程
基礎課程內容主要是讓原住民族教育師資理解原住民族文化、社會組織、傳統祭儀與各族群之文化差異性,並了解原住民學生相關升學保障政策,以期教師可以同理地對待原住民學生與尊重原住民族文化。
基礎課程-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1.  多元文化教育概論
2.  文化回應式教學分享
3.  議題融入課程教學
4.  教學演示或教案分享
5.  多元文化教育相關課程
多元文化教育基礎課程內容,主要以營造多元文化學習環境、文化回應式教學、多元課程教材教法、文化議題融入課程教學與多元文化教育相關之課程為主,使教師可以運用多元文化觀點於教學現場。
下午
(4小時課程)
基礎課程-實地踏查或體驗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課程
1.  當地部落踏查
2.  參訪當地原住民文物館
3.  原住民族文化遺址踏查
4.  體驗原住民傳統文化
5.  體驗原住民傳統技藝
6.  體驗原住民族相關文化活動
下午課程主要以實地踏查或體驗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課程為原則,透過原住民族文化推動者介紹傳統文化與工藝意涵,並實際體驗原住民族文化相關技藝,若當地具有原住民族部落或傳統山林環境等適合實地踏查地點,亦會適時規劃安排實地踏查課程,藉以使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更熟悉體認當地族群文化價值與原住民族文化之美。

 

有關進階課程、主題式或分科教育課程及推廣教育課程之課程大綱與內容規劃原則如下表:

課程時間課程大綱課程內容
2-8小時不等之課程進階課程、主題式或分科教育課程
1.  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
2.  原住民族升學保障政策
3.  原住民族文化價值
4.  原住民族神話故事
5.  各原住民族之歷史遷移、傳統神話故事、社會制度、傳統祭儀、建築工藝、傳統技藝或樂舞文化
6.  文化回應式教學教案撰寫
7.  議題融入課程教案撰寫
8.  跨領域教學課程
9.  有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進階課程、主題式或分科教育課程主要是進一步探究原住民族文化與多元文化教育,針對各原住民族群之歷史遷移、傳統神話故事、社會制度、傳統祭儀、建築工藝、傳統技藝或樂舞文化等主題,深度了解其文化知識內涵,傳授正確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於下一代,建構原住民文化價值體系。
同時亦規劃有關教案撰寫或跨領域教學課程,以期能協助原住民族教育師資開發有關原住民族文化教育課程,增進教學之專業能量,運用於教學現場之用。
推廣教育課程
1.  原住民族文化概論
2.  多元文化教育概論
3.  有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實施推廣教育課程之目的,主要是讓全體國民可以理解原住民族文化,進而尊重、認同族群平等之觀念,故課程內容將著重於理解原住民族文化與多元文化,促使全體國民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消除彼此間的不理解而產生之誤解,成就多元文化之社會,營造族群平等、相互認同、尊重之社會環境

 

3.  線上研習課程(教師E學院平台,將至111年10月1日起停止服務)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相關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除了須完成實體研習課程之外,亦須依其身份類別分別完成4-28小時不等之線上研習課程,而線上研習課程是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授權製作,並運用教育部「教師E學院」學習平台開設,共分為「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兩科目,每一科目再依教師身份類別,分別提供專任教師(含專職族語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課程及代理代課教師(含鐘點教師)課程,共計兩科目四門課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須完成其身分類別之法定授權兩科目線上研習課程時數,且各科目測驗分數均達60分以上者,始得通過線上研習課程。
於教育部「教師E學院」學習平台開設之線上研習課程代碼如下:
  (1)專任教師(含專職族語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原住民族文化課程代碼 : 010210003
  (2)專任教師(含專職族語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代碼 : 010210004
  (3)代理代課教師(含鐘點教師)原住民族文化課程代碼 : 010210006
  (4)代理代課教師(含鐘點教師)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代碼 : 010210007
  線上研習課程自104年起至今已上架原住民族文化與多元文化教育共114集課程單元,供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自由選擇課程單元修習,並於每個月統計完成研習課程數據予主管機關,研習數據將彙整參與實體研習課程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數據及提供線上研習課程之「教師E學院」學習平台數據,並透過交叉比對後,確認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是否已完成法定之全部研習課程,惟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若未於「教師E學院」學習平台之個人資料中,註冊中文本名與身分證字號等個人化資料,則兩個網站之系統資料數據,將無法吻合比對,導致無法準確確認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是否已完成法定研習課程數據。
  有關專任教師(含專職族語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之線上研習課程內容規劃原則如下表:

課程類別課程內容
原住民族文化課程
(須至少累積14小時課程及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可自由選擇課程單元,建議選擇課程順序如下:
1.  臺灣原住民族總論:10單元
2.  探索原觀點︰6單元
3.  原教新視界:16單元
4.  臺灣原住民族各族通論:64單元
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須至少累積14小時課程及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可自由選擇課程單元,建議選擇課程順序如下:
1.  多元文化教育概論:4單元
2.  多元文化教育與實踐:6單元
3.  多元文化課程設計與教學經營:4單元
4.  多元文化教育議題:4單元

 

有關代理代課教師(含鐘點教師)之線上研習課程內容規劃原則如下表:

課程類別課程內容
原住民族文化課程
(須至少累積2小時課程及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可自由選擇課程單元,建議選擇課程順序如下:
1.  臺灣原住民族總論:10單元
2.  探索原觀點︰6單元
3.  原教新視界:16單元
4.  臺灣原住民族各族通論:64單元
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須至少累積2小時課程及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可自由選擇課程單元,建議選擇課程順序如下:
1.  多元文化教育概論:4單元
2.  多元文化教育與實踐:6單元
3.  多元文化課程設計與教學經營:4單元
4.  多元文化教育議題:4單元

 

陸、預期效益
 一、 提升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專業素養與教學知能,以同理、平等、尊重原住民族文化之理念,因應現場學生學習需求。
 二、 協助推展原住民族教育與多元文化教育,以促進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之保存,提供原住民學生尋根教育之機會,深化原住民學生自我族群文化之認同。
 三、 尊重各原住民族文化特性與價值體系,提供原住民族教育之基本知能及專業成長。
 四、 提供原住民族文化與多元文化教育專業知能課程平台,鼓勵政府機關人員參與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同理、尊重、對待擁有多元族群的社會。
 五、 推廣原住民族教育至全體國民,促使全體國民理解原住民族文化與建構多元族群平等、共和之民主國家,落實「全民原教」之精神。